关于中国胚胎和干细胞研究的伦理与政策思考

间充质干细胞、免疫细胞、外泌体源头实验室

撰文│蔡芋伊

编辑│陈圆圆

审校│汤红明

在符合人类利益如治疗疾病的情况下,中国人支持对人类胚胎和hESC进行研究。

【据《Cell Stem Cell》2020年10月报道】题:关于中国胚胎和干细胞研究的伦理与政策思考(作者Yaojin Peng, Xiaoru Huang, Zhou Qi)。

临床案例:98例干细胞移植对眼表疾病的临床效果分析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干细胞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展,逐渐从基础研究走向临床应用。然而,由于人类胚胎干细胞(hESC)的研究过程涉及使用和破坏人类胚胎,在伦理和政策上一直都有争议,同样存在争议的还有将基因编辑应用于人类胚胎的研究。关于人类胚胎是否具有与人类相同的伦理地位,各个国家的态度并不统一,泛欧对于hESC的研究尚未达成共识,而美国则在过去的20年里多次更改干细胞研究政策。中国有着几千年文化的积淀,受西方宗教文化的影响并不大,对胚胎及其来源的干细胞研究也有着自己的政策和监管方法。

文章探讨了干细胞研究,尤其是hESC研究需要考虑的伦理问题、相关的政策法规及其对临床转化的影响。

01

伦理问题和社会争议

想要了解中国存在的干细胞研究相关的伦理问题和社会争议,首先需要知道公众对于胚胎的态度。儒家、道家和佛家思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中国的社会和伦理框架和规范,它们不像西方宗教那样认为人类胚胎从受孕那一刻起就是神圣的,因此大多数中国人也不认为人类胚胎等同于人类,这一点可以从每年人工终止妊娠的数量上得到佐证(2009年BBC的新闻报道中,中国有1,300万人工终止妊娠,这个数据快接近当年新生儿的出生量)。相比终止妊娠产生的伦理问题,中国人更担心的是堕胎对于妇女身心健康的负面影响。

中国人也尊重胚胎,他们认为早期胚胎是某种具有生命的生物,有一定的道德地位,但相对比较宽容。尤其是在符合人类利益如治疗疾病的情况下,中国人支持对人类胚胎和hESC进行研究。以“胚胎干细胞”为关键词在中国最大的报纸数据库中进行检索,2000-2019年期间,有1,087篇相关报道,仅有11.2%的报道涉及hESCs相关的伦理问题。由此看来,干细胞研究相关的伦理问题并不是中国媒体关注的重点,而破坏或使用人类胚胎用于hESC研究并没有引起强烈的反对。

02

人类胚胎的法律地位

除了道德伦理上的考虑,人类胚胎的法律地位可能也会影响胚胎和干细胞研究政策和法规。根据中国法律,人类胚胎不被视作一个人,但这并不意味着它没有受到法律保护。在2014年广受关注的冷冻人类胚胎案中,关于冷冻胚胎能否由已故夫妻的父母继承的问题,上诉法院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人的胚胎是介于人与物质之间的特殊物质,它应该比无生命的物体具有更高的道德伦理地位,应该得到特殊的尊重和保护。所以判决已故夫妇的父母共同享有对冷冻胚胎的监护权和处置权。此外,2019年修订后的《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CNIPA指南) 允许并授予干细胞从体外受精后不超过14天的人类胚胎中分离或获得的发明专利。具体而言,CNIPA指南并不认为破坏早期人类胚胎是违反伦理的行为,这与中国对于胚胎的伦理态度及其在中国的法律地位是一致的。

03

干细胞研究的监管政策

在道德文化和胚胎法律地位的基础上,中国制定了许多政策来促进干细胞研究的发展。例如,“十三五”规划(2016 - 2020年)将干细胞研究和再生医学列为国家重点研发项目。此外,中国一直在努力吸引海外人才回国,并在国内积极建立干细胞研究基础设施。

在规范干细胞研究方面,中国出台了《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以及《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以下简称《伦理审查办法》)。我国hESC研究的监管主要依靠《指导原则》,而不是法律。《伦理审查办法》规定了生物医学研究的一般生物伦理原则,但没有对干细胞研究的具体指导,此外并未提及惩罚措施,这使得文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一纸空文,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04

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建议

2018年11月,中国发生''基因编辑婴儿''事件。2019年12月,贺建奎及另外两名被告人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判以非法行医罪,贺建奎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罚款300万元。这一判决标志着我国对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生物技术研究态度严格。在某种程度上,这为那些无视生命伦理基本原则的科学家敲响了法律警钟。由于没有明确的刑法直接禁止对婴儿进行基因编辑,贺建奎被判非法行医罪,因此,中国的立法亟待完善。

此事件后,中国政府在监管和立法方面都发挥积极作用,成立了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该委员会可以就科技伦理方面的管理向政府提供建议。2020年5月,《民法典》通过。它规定,从事与人类基因、胚胎有关的医学和科学研究,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损害人体健康,不得违反伦理道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2020年7月,《刑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公布,明确禁止人类生殖克隆和人类基因组编辑的临床应用。这充分表明,中国政府对包括干细胞及胚胎研究在内的生物技术研究的伦理问题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但出于对国民道德及行业发展的考虑,中国可能不会对一般的胚胎及干细胞研究采取严格的限制政策。

上述刑法修正案只禁止克隆人类和人类生殖系基因组编辑的临床应用。然而,类似的科学研究活动,如以干细胞为基础的实体(如人兽嵌合胚胎或人工胚胎)用于生殖目的,也严重违反社会伦理,应考虑在刑法中予以禁止。中国的相关立法,包括刑法,应该为未来的技术发展和伦理控制提供足够的立法空间。

随着科技发展,中国政府必须根据技术发展定期重新审查和修订《指导原则》,如重新定义干细胞的有关术语和来源,以便为科学研究人员在研究、发展和应用研究方面提供指导。将道德准则置于更高的法律等级,增加惩罚措施,并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国的立法者、管理者和研究者应在干细胞研究的伦理和监管政策方面加强内部和国际交流,更多地参与相关国际伦理准则的制定,尤其是胚胎干细胞相关的领域,这一领域在全球范围内极具争议性,而且技术发展迅速。这将有助于确保中国胚胎和干细胞研究的道德规范,使中国的监管政策变得更加规范化和透明化,同时还有助于国际科学界和中国公众进一步了解中国科学研究动向,促进我国相关研究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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