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人BCMA T细胞治疗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

间充质干细胞、免疫细胞、外泌体源头实验室

    一、主要研究目的:评价抗人BCMA T细胞注射液用于治疗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受试者的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

    1)评价抗人BCMA T细胞注射液用于治疗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受试者的安全性。2)评价抗人BCMA T细胞注射液用于治疗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受试者的药代动力学。3)评价抗人BCMA T细胞注射液用于治疗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受试者的药效动力学。4)评价抗人BCMA T细胞注射液用于治疗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受试者的免疫原性。5)评价抗人BCMA T细胞注射液用于治疗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受试者的其他有效性指标。

二、申请人:上海恒润达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伦理: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抗人BCMA T细胞治疗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

 

三、入组标准

    1.自愿参加临床研究:了解、知情本研究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愿意完成所有试验程序‍‍

 

‍    2.年龄18~75周岁(包括界值),性别不限;
    3.预期生存时间超过12周;
    4.既往以IMWG criteria明确诊断为多发性骨髓瘤患者;
    5.满足以下检测指标之一者:a)血清M蛋白≥5 g/L;b)尿液M蛋白≥200 mg/24h;c)受累血清游离轻链≥100 mg/L且血清游离轻链比值异常;
    6.复发/难治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满足:a)至少接受过3线抗多发性骨髓瘤治疗,至少包含一种蛋白酶体抑制剂和一种免疫调节剂;b)距最近的抗骨髓瘤治疗之后12个月内有进展记录,或者在最近的抗骨髓瘤治疗后60天内疗效评估未达到MR及以上或进展;
    7.ECOG评分0-2分;
    8.无法进行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或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后复发,但根据研究者的判断需要接受进一步治疗;
    9.肝肾功能、心肺功能满足以下要求:a)肌酐清除率(由Cockcroft Gaultra公式估算)≥40 mL/min;b)总胆红素≤2×ULN;ALT≤2.5×ULN、AST≤2.5×ULN;c)左室射血分数>50%;d)基线末梢血氧饱和度>95%;
    10.可建立采集所需的静脉通路,无白细胞采集禁忌症,满足:血红蛋白≥70g/L,血小板≥50×10^9/L,中性粒细胞≥1×10^9/L,经研究者判断可进行单个核细胞采集。

四、排除标准

   1. 有中枢神经系统(CNS)疾病病史,如癫痫发作,麻痹,失语,中风,严重脑损伤,痴呆,帕金森病,精神病;已知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受累或有该病史或表现出多发性骨髓瘤脑膜/脊髓膜受累的临床体征;

    2.患有浆细胞白血病、华氏巨球蛋白血症、POEMS综合征或原发性轻链淀粉样变性;

    3.伴随有其它未控制的恶性肿瘤(除外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根治术后的局部前列腺癌、根治术后的导管原位癌、根治术后的甲状腺癌);

    4.任何不可控的活动性感染,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性结核;在入组前14天内,存在或怀疑无法控制的或需要全身静脉给药治疗的真菌、细菌、病毒或其他感染;

    5.乙肝表面抗原(HBsAg)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乙型肝炎病毒(HBV)DNA滴度高于研究中心正常值范围下限的受试者;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外周血HCV RNA阳性者;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者;梅毒检测阳性者;

    6.任何不稳定的系统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不稳定型心绞痛、脑血管意外或短暂性脑缺血(筛选前6个月内)、心肌梗死(筛选前6个月内)、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类≥Ⅲ级)、未良好控制的糖尿病(筛选时糖化血红蛋白HbAlc>8%)、药物控制不佳的严重心律失常、肝脏、肾脏或代谢性疾病;

    7.有心脏起搏器、脑起搏器植入史

    8.既往接受过CAR-T治疗或其他基因修饰细胞治疗者, 以及其他BCMA靶点的药品;

    9.在筛选前两个月内进行的任何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在筛查期内进行的造血干细胞移植由于移植物抗宿主病而进行的任何免疫抑制治疗;

    10.筛选前14天内正在接受系统性类固醇治疗且经研究者判定治疗期间需要长期使用系统性类固醇治疗的受试者(吸入性或局部使用除外)或接受任何全身性抗肿瘤治疗的受试者(局部抗肿瘤治疗除外)

    11.在单采前4周内接种过减毒活疫苗;

    12.在过去2年内因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克罗恩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导致终末器官受损,或需要系统性应用免疫抑制或其他系统性控制疾病药物;

    13.已怀孕或哺乳者,或在治疗期间或治疗结束后1年内计划妊娠者或伴侣在其细胞回输后1年内计划妊娠的男性受试者;生育适龄期受试者愿意在研究治疗后1年内采用非常有效可靠的方法避孕;

    14.身患疾病影响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或无法遵守研究程序者;不愿或不能遵守研究要求者

    15.曾对本研究中所要使用任何药物有严重的速发型超敏反应;

    16.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本试验者。

五、主要研究者信息:

    上海长征医院  杜鹃  Email:juan_du@live.com

抗人BCMA T细胞治疗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

    长征医院血液科主任、全军骨髓瘤与淋巴瘤疾病中心主任。教授、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先后获得德国乌尔姆大学医学和东南大学理学双博士学位。国际骨髓瘤工作组(IMWG)专家委员会委员、亚洲骨髓瘤工作网(AMN)专家委员会成员、中华医学会血液学分会浆细胞学组成员、中华医学会血液学分会全国青年委员、上海医学会血液学分会委员。主攻血液系统恶性肿瘤的诊治,包括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瘤、华氏巨球蛋白血症、淀粉样变性、POEMS综合征等浆细胞和淋巴增殖性疾病,以及白血病等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近十余年聚焦在“多发性骨髓瘤”积极开展临床和基础相关研究,不断深入探索,并注重临床和基础的相互转化,具有较深造诣。在国内率先开展复发难治骨髓瘤患者的CAR-T细胞免疫治疗(2015年)、微移植(2014年)等新疗法;参与并执笔撰写多部国内、外骨髓瘤相关指南;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及参与多个国内外多中心、前瞻性或回溯性临床研究。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江松福 Email Jiangsongfu@189.cn

抗人BCMA T细胞治疗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

    中国抗癌协会血液肿瘤分会骨髓瘤与浆细胞疾病学组委员、浙江省血液免疫分会常委、浙江省医学会血液病分会委员、浙江省血液科医师分会委员、浙江省抗癌协会血液肿瘤分会委员、浙江省抗癌协会生物治疗分会委员、浙江省抗癌协会小儿肿瘤分会委员。从事血液系统疾病临床诊治和造血干细胞移植基础研究近30年,负责恶性血液肿瘤的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CAR-T)治疗。专业研究方向是恶性血液病的诊治,尤其擅长骨髓瘤和浆细胞疾病的精准诊断与整体治疗。

其他临床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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